为贯彻落实工信部和学校关于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文件相关要求,确保集团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组织做好此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二、清查范围
以2015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此前集团形成的全部国有资产。
三、工作内容
清查工作从2016年4月起至6月30日结束,整个过程分为4个阶段,采用自查和现场盘点核实相结合的方式。
(一)准备动员阶段(4月20日―4月25日)
4月20日,参加实资处资产清查工作动员大会,完成业务培训学习、领取资产清查标识。
4月21、22日,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4月25日,召开后勤集团资产清查动员大会,明确清查流程、方式,对各中心资产管理员进行业务培训。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25日―5月20日)
各中心对照学校下发的国有资产清查台账,逐一进行清查,清查时做到以账对物和以物对账相结合,做到不漏、不重、不错。对账物相符的设备(家具)等要标明存放地点、领用人等信息,对有账无物和有物无账的事项要如实填写说明情况。
4月25日―5月6日,各中心依据平台导出台账逐一核对本部门资产情况,并如实填写资产盘盈、盘亏情况表。
5月6日―5月11日,各中心逐一核对盘盈、盘亏资产,避免出现重报、漏报现象。
5月11日―5月16日,登录手机盘点系统,逐个盘点在册资产,并于5月16日前将经由中心主任、主管领导签字后盘点结果报至集团财务资产办。
5月16日―5月20日,财务资产办汇总集团各中心实物盘点结果,统计盘盈、盘亏情况,形成资产清查汇总表、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按学校实资处要求完成上报工作。
(三)实物盘点阶段(5月21日―6月15日)
配合实资处依据学校有关规定对集团各中心资产情况逐一核实,即核实盘盈资产、盘亏资产、需要报废资产的数量和金额等。
(四)总结上报阶段(6月16日―6月30日)
财务资产办配合实资处完成资产清查材料汇总、上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本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覆盖面广,各中心要高度重视,做好本中心清查的组织工作。
(二)各中心在清查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资产阶段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自纠自改,并逐项完成相应整改。
后勤集团
2016年4月2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