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2014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要求,结合公寓部毕业生离校工作程序,为做好毕业生数字化离校工作,现制定公寓部2014届毕业生离校工作方案安排如下:
一、毕业生离校工作小组
组长:郑涛、吕巍
副组长:陈瑶、屈蕾、郝力杰
组员:各公寓辅导员、办公室工作人员
二、工作内容
(一)负责做好本、硕、博毕业生数字化离校和退寝手续办理。
(二)负责联系中国邮局、中铁快运等部门进校做好毕业生行李的打包、发放工作。
(三)负责毕业生公寓的卫生清洁和安全管理工作。
(四)负责安排大客车送站工作。
(五)负责已被我校录取为研究生的毕业生假期住宿安排工作。
(六)负责开展毕业生文明离校活动。
三、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
(一)毕业生公寓
本科生(3365人):学生三公寓(男生:1087人)、学生六公寓(男生:51人)、学生七公寓(女生:402人)、学生八公寓(女生:370人)、学生十二公寓(男生:1396人)、学生十三公寓(男生:59人)
硕士研究生(422人):学生一公寓(36人),学生五公寓(女生:129人),学生十五公寓(男生:257人)
(二)工作安排
(1)本科生、研究生公寓整体毕业生离校工作。(负责人:郑涛、吕巍)
(2)毕业生离校期间安全卫生检查与监督考核工作。(负责人:屈蕾,责任人:张庆文)
(3)退寝前期准备工作以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人:李云胜、李茁、毕业生公寓辅导员)
(4)办理押金收取和数字化离校退寝手续。(负责人:李云胜、毕业生公寓辅导员)
(5)办理毕业生房间验收、退押金手续。(负责人:毕业生公寓辅导员)
(6)为考取我校研究生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办理提前入住。(负责人:朱晓旋、王聿然、王璐、张雪)
(7)协调邮局、铁路等部门毕业生行李打包和托运工作。(负责人:郑涛)
(8)毕业生送站车协调工作。(负责人:郝力杰、屈蕾)
(9)毕业生公寓卫生清理工作。(负责人:郑涛、吕巍,责任人:毕业生公寓辅导员)
(10)毕业生离校其它临时性工作。(责任人:陈瑶)
(三)时间安排
(1)毕业生数字化退寝工作:6月26日-7月5日
(2)毕业生押金收取时间:6月26日前完成
(3)考取我校研究生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提前入住:6月27日
(4)行李打包时间为:6月27日-7月5日
(5)毕业生集中离校及验寝退押金时间:7月3日-7月5日
(6)送站车时间:7月3日-7月5日(7:00~17:00)
(7)公寓卫生清理工作时间:7月5日-7月7日
(8)公寓整体维修时间:7月8日开始
四、毕业生离校系列文明活动
(1)在毕业生公寓楼内或楼体悬挂毕业生临别条幅、张贴“致毕业生一封信”,营造“人走情在、文明离校”氛围,全面构建平安、稳定、文明、温馨的离校氛围。(负责人:吴月滨,责任人:毕业生公寓辅导员;时间安排:6月26日-7月5日)
(2)为毕业生照“全家福”照片,进一步增加毕业生留念情怀,巩固公寓就是“家”的概念,增强毕业生凝聚力和向心力。(负责人:陈磊、责任人:毕业生公寓辅导员;时间安排:6月16日)
(3)开展本科生毕业生打扫寝室行动。毕业生离开学校最后的场所就是寝室,四年的大学生活,在寝室里发生过许多故事,通过张贴倡议书动员毕业生打扫寝室,贯彻学校文明离校的精神,引发毕业生在校的点滴回忆,加深毕业生对校的依依不舍和留念之情。(负责人:陈福�,责任人:毕业生公寓辅导员;时间安排:7月3日-7月5日)
(4)开展“真情传递、感恩母校”毕业生爱心捐赠活动。在公寓内设立捐赠点,号召毕业生把不用的书、本、日常生活用品及衣物捐赠给在校贫困学生,从而表达毕业生对师弟、师妹们的祝福,体现公寓亲情爱心的传递。(负责人:李时光,责任人:毕业生公寓辅导员;时间安排:6月26日-7月5日)
(5)继续开展毕业生真情留言活动,把毕业生对学校和公寓的真情实感用文字记录下来,待回母校时观看回味,同时激励自己奋发向上,使毕业生与公寓、学校的情感更加亲密。(负责人:王召,责任人:毕业生公寓辅导员;时间安排:6月26-28日)
(6)各公寓自行开展毕业生文明离校活动,形成本公寓特色的文明离校活动,进一步增进毕业生公寓情、母校情。(负责人:各毕业生公寓辅导员;时间安排:6月26-7月5日)
五、公寓毕业生离校工作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
本科生公寓中心主任:郑 涛 82518131
三公寓负责人: 吴月滨 82519393
六公寓负责人: 李时光 82518104
七公寓负责人: 陈 磊 82519573
八公寓负责人: 赵 静 82519392
十二公寓负责人: 陈福� 82518110
十三公寓负责人: 王 召 82519953
研究生中心主任: 吕 巍 82519658
一公寓负责人: 王 璐 82519687
五公寓负责人: 郭 雯 82519763
十四公寓负责人: 张 雪 82569871
十五公寓负责人: 王聿然 82518431
公寓部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