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哈尔滨工程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11-16作者:文章来源:后勤集团浏览:1406

各分党委、各党总支,各处级单位: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省纪委和省高校工委的统一要求和部署,2010年起,学校启动实施开展了廉政风险点查找工作。针对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等风险,全校各单位经过自己查、相互找、群众帮等方式,完成了廉政风险排查阶段性工作,学校多次反复实践研究,并征求各方意见,初步确定了廉政风险事项等级划分:一级廉政风险41项,二级廉政风险32项。
  根据《工业与信息化部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工信部党〔2011〕36号)和《中共黑龙江省委高校工委 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黑高工委联字〔2012〕23号)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进一步部署,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要求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针对学校初步确定的廉政风险事项,建立完善规范权力运行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提高制度执行力,形成预防腐败的廉政建设长效机制。通过建立和完善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积极化解腐败风险的意识,优化权力配置,改善权力结构,规范权力运行,提高管理效能,强化制约监督,逐步形成配套完善、运行顺畅、执行有力的制度体系,着力防止和化解廉政风险,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使预防腐败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作用更加突出、工作更加规范、成效更加明显,为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风险等级划分
  一级风险即“高风险”,是发生机率高的风险,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严重损害后果的风险。如有可能触犯国家法律、构成犯罪的风险等。此级风险由学校直接掌控实施。
二级风险即“中风险”,是发生机率较高的风险,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较为严重损害后果的风险。如有可能违反涉及党纪条规、受到纪律处分的风险等。此级风险由学校指导,各单位掌控实施。
  三级风险即“低风险”,是发生机率较小的风险,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一定经济损失的风险。此级风险由各单位直接掌控实施。
  (二)防控机制建设
  针对一级廉政风险:各单位要深入研究和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和细化方案,经主管校领导审阅同意后,报学校审核;
  针对二级廉政风险:各单位要深入研究和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和细化方案,报主管领导审阅同意后,报校纪委备案;
  针对三级廉政风险:各单位要以切实加强内控机制建设为目标,研究确立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建立完善内部防范措施和细化方案,内部存档。
  (三)时间节点安排
  推进落实阶段:2012年11月至2013年6月,各单位推进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校纪委牵头,组织对各单位推进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检查验收阶段:2013年7月份,学校对各单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三、工作要求
  学校第三次党代会提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要“牢固树立‘以法治校’管理理念,进一步加强全校范围内廉政‘风险点’的查找,根据廉政风险表现与程度,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健全‘权责相称’的廉政风险分级管理责任体系”。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将其作为惩防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推进落实,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逐级落实责任,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要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与改进加强管理、提高工作效能相协调,认真组织实施,全面落实推进,使廉政风险与业务风险同步防范,廉政建设与业务建设相互促进。

 

中共哈尔滨工程大学委员会
201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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